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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新聞中看到了一則新聞,宛如一段精彩的行動藝術。

 

 

 

 


〔記者趙靜瑜、張文川/台北報導〕昨天是世界人權日,文建會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推出人權日系列活動及七大主題特展,但卻發生施明德妻子陳嘉君在現場破壞藝術家游文富的裝置藝術事件。昨天記者會上,陳嘉君拿著自備的麥克風表示,她無法接受園區擴大展覽,在涉及江南案,囚禁當時情報局局長汪希苓的特區前作藝術作品,彷彿是在榮耀破壞人權的人。她接著開始拉扯裝置藝術上的小白鴿與竹林,游文富立刻衝上前制止,但陳不理會,持續破壞,游攔阻不及,開始大哭。陳嘉君最後被趕抵現場的員警視為毀損現行犯,銬回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

 


在這裡我要跟藝術家游文富說聲抱歉!看到你在鏡頭前沒眼淚的嚎啕,我笑了出來〈因為你的表情實在很好笑,而且哭得很大聲又沒人理你〉。不過,話說回來,藝術應歸於藝術,不應太多的政治意識干擾藝術,同時也要尊重藝術家的創作自由,基本上我認為陳佳君的行為是不對的。她可以發表言論,但卻沒權力破壞別別人的作品。


不過令我驚豔的是施明德最後的一段,施明德夫婦於下午四時許重返園區,施並自許「行動藝術家」,在標榜著人權的藝術作品中,踏著與肩同高的假菅芒區中央,行走約一百公尺,假菅芒倒成一片,抗議司法踐踏人權。〈行走的期間施明德講了一段話很深刻,我無法全部記住,有興趣的自己找庫存影帶看吧〉,我認為台灣當今最經典的行動藝術家~~非柯賜海與施明德莫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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